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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5(1 / 2)

做完这些事,凌云帆走到玄关大门前,准备离开这里。

他深吸了一口气。

再见,美好虚假的乌托邦。

你好,真实且残酷的世界。

凌云帆吐气,握住门把手,学着纪沧海之前开门的模样,滑开密码锁的盖子,按住正中央位置。

大门毫无反应。

凌云帆疑惑,怎么回事,难道他按的位置不对?

凌云帆琢磨起来,一琢磨就琢磨了大半个小时,最终也没打开门。

“怎么回事啊,之前看纪沧海开门,明明很轻松啊。”凌云帆烦躁地揉着头髮,低声嘟囔。

他怎么还想走,还走不了?

眼见时间一点点流逝,凌云帆手心和指尖被大门形状各异的金属配件弄得通红,依旧没能把门打开,凌云帆泄气,垂头丧气地回到客厅,拿起茶几上的手机,重新给好再来餐馆拨去了电话。

“喂?”接通后,小姑娘欢快的声音传来。

凌云帆往沙发上一瘫,对手机说:“我这里出了点事,今天没办法过去做事了,帮我跟雄哥说声抱歉。”

“没事,这有啥,你好好休息,能过来的时候再打电话。”郑思清笑嘻嘻,“话说回来,你中午没有红烧排骨吃咯,我一个人吃两份,嘻嘻。”

凌云帆笑道:“是谁说要减肥的?”

郑思清:“吃完这顿再减。”

“这话你没说过十遍起码也说了八九遍了。”

“略略略,欸,我爸在叫我,我忙去了。”

“去吧。”

挂断电话,凌云帆去房间将纪沧海给他的书拿到客厅,坐在沙发上翻看。

当他把手里的编程书看完小半本后,玄关传来了开门声。

凌云帆放下手里的书,走出去迎接,见纪沧海拎着一个保温箱走了进来。

“我回来了。”纪沧海一见凌云帆便弯起了眸,他举起手里的保温箱,“我去附近的餐厅打包了午饭回来。”

“噢好。”凌云帆拿过纪沧海手里的保温箱,“我来摆菜,你去洗洗手吧。”

“嗯。”纪沧海笑意明媚和煦。

凌云帆把保温箱拎进厨房,放在餐桌上,又从橱柜里将碗筷盘子拿出摆在桌上,心里忍不住吐槽:草,自己也太轻车熟路了,真是越来越像住在这的主人了。

凌云帆摆好碗筷,打开保温箱的盖子,见里面整整齐齐地摞着四个打包盒,三菜一汤,十分丰盛。

凌云帆拿出第一个打包盒,在看到盒子里的菜后,愣了一下。

盒子里面,装着鲜香四溢的红烧排骨。

美味近在眼前,明明应当让人垂涎欲滴,可不知为何,似有尖锐钢针在凌云帆神经末梢刺了一下,让他莫名觉得诡异。

凌云帆下意识地看向自己随手放在一旁的手机。

那款手机,是如今市场上十分畅销的牌子的最新款,它崭新无痕,和这个仿佛从未住过人的屋子何其相似。

“怎么了?”

身后突然传来声音,吓了正在发愣的凌云帆一跳,手猛地一抖。

纪沧海眼疾手快,扶住凌云帆手里的打包盒,避免了红烧排骨落一桌的惨象。

“这,这是……”凌云帆看看手里的菜,又看向纪沧海,因紧张说话有点磕巴。

纪沧海笑道:“红烧排骨啊,这不是你最喜欢吃的吗?”

凌云帆困惑:“你,你是怎么知道的?”

纪沧海笑容一成不变:“我是你的男朋友,我当然知道。”

但事实上,纪沧海并非凌云帆的男朋友。

而凌云帆最喜欢吃的,也不是红烧排骨。

又一次尝试离开

好再来餐馆里的大伙认为凌云帆喜欢吃红烧排骨,是个误会。

那是凌云帆刚到好再来餐馆打工没多久的事,他在收拾到一桌客人剩菜碗筷时,发现一盘几乎完全没动过的红烧排骨。

那时候的凌云帆为了还债省钱,天天白水就馒头,看到一盘肉怎么能不心动。

于是趁着没人注意,凌云帆把那盘红烧排骨拿到厨房,想用锅热一下带回家。

就在他用塑料袋装排骨的时候,恰好餐馆老板雄哥进厨房。

凌云帆怕雄哥以为他偷吃,连忙说:“这排骨是客人吃剩的。”

雄哥嘴里斜斜叼着烟,上下打量凌云帆:“怎么拿吃剩的菜回厨房?”

凌云帆好面子啊,没说自己没饭吃现在很饿,觍着脸说:“我喜欢吃红烧排骨,太喜欢了,看见剩这么多,觉得浪费,明明热热还能吃,没办法,我就好这一口,从小看见就馋得不行。”

雄哥没说什么,拍拍凌云帆的肩膀转身走了。

第二日,凌云帆干完活准备回出租屋时,郑雄的女儿郑思清喊住了他:“诶,那个哥哥,你别急着走啊,我们餐馆是有员工餐的,你不知道吗?”

“员工餐?”凌云帆脚步一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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